一、常规的气象资料和情报服务。气象局系统的保存了四十年的气压、气温、降雨量、日照量、风向风速、蒸发量等气象要素的观测数据。并可协调提供省内各主要城市的气象观测数据,是唯一提供气象资料数据的法定单位。可定期每季、月向有关用户提供最新的实时气象情报资料,包括实测值、距平均值等数据。
二、气象数据或灾害公证资料。气象局是提供保险理陪、法律纠纷或其它气象公证的唯一合法部门,对因台风、暴雨、雷击、雷雨大风、水浸的天气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提供公证气象资料。
三、专项(专题)气象保障服务。供电、邮电、桥梁等重大露天作业工程项目,重大的活动,气象局可根据用户所要求的气象条件为该项目选择适宜的施工日期、时段或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气象保障服务。
四、重大工程项目的气象参数论证。气象局可为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提供所需气象参数。如:城市规划、大型桥梁、高层建筑设计所需最大风压参数;市政、水利或其它排水项目设计的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气象参数;工地、码头或其它建筑设计的最大风速、最大雨量重现期等气象参数的计算、论证;同时也是环境保护分析、评价等提供准确气象数据的唯一合法部门。
五、气候影响评价服务。根据本县月、季、年度实测的日照、温度、雨量等气候资料评价重大气候条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,对某个行业的利弊程度,为充分利用当地气候资源提供依据,为发展高值农业、创汇农业或其它各类生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提供气候依据。
六、农业引种、引养的气候可行性论证。各种作物、果树新品种的引种,高产、高价值的禽畜、塘鱼新品种的引进试养,能否适应本市气候环境,气象局可提供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减少盲目引进造成的损失。 |